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08年元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为了完善公司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继于2月4日与2月26日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培训。公司法律顾问、企管部的张迎春同志就《劳动合同法》进行了讲授。总经理倪筱仁在培训开班仪式上做了重要讲话。

2月4日,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销售分公司、西电、天健、天庆的相关人员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培训。培训采用讲课和讨论的方式进行,张迎春同志还就各销售分公司在用人方面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答。人力资源部就起草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与参训人员进行了现场讨论,并征求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2月25日,人力资源部组织在家的公司领导及全体中层干部共33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倪筱仁总经理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公司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规范劳动用工,通过学习培训,各部门负责人要规范所在部门的非全日制用工,利用法律武器,使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共同得到维护。
培训结束后,安建民副总经理做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结合实际,在较短的时间内纠正公司劳动用工中与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用工行为,在签订劳动合同法时要明确用工岗位和工资待遇。对于工作期间变更工作岗位后,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注明。人力资源部要抽时间对此次的培训结果进行一次考核。
培训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